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8

168.我又被带到一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属天的奥秘 #4067

4067.“看哪,向

4067.“看哪,向他不如从前了”表对“雅各”所表良善的状态完全改变了;然而没有任何东西从那良善那里被夺走,除了与居间良善的结合外,它(即“雅各”所表之良善)所拥有的是它以前就拥有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向他不如从前了”表示对雅各,也就是“雅各”所表示的良善的状态完全改变了;这一点从前文也可以看出来,因为没有任何东西从拉班,也就是从“拉班”所表示的良善那里得来。相反,它所拥有的是它以前就拥有的。
为使人们能理解良善与真理以哪种方式存在于人里面,必须揭示某些几乎不为人知的事。的确,人们知道并承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有些人还承认流注的存在,然而,这流注的性质却不为人知。由于这种无知,至少人们不会发自内心承认这一真理:人的周围有灵人和天使,他的内在人就居于他们中间,并由此被主统管;即便在谈到这一真理时,人们也几乎不相信它。来世有无数社群,这些社群被主照着良善与真理的一切属而有序排列和安置;处于对立面的社群则照着邪恶与虚假的一切属来排列和安置。它们被如此有序排列和安置,以致良善与真理的属,以及这属的种类,甚至不同种类,无不与这类天使社群相联结,或无不与天使社群相对应。而另一方面,邪恶与虚假的属,以及这属的种类,甚至不同种类,也无不与魔鬼社群相对应。每个人就其内层,即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都在这类天使或魔鬼的社群当中,尽管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人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皆来自这一源头,以致若他所在的灵人或天使社群从他那里被夺走,他就会立刻丧失思维和意愿,甚至立刻倒下,彻底死亡。这就是人之状态的性质,尽管他以为他从自己那里拥有一切事物,或他自己是他所思想和所意愿一切的发出者,并且既没有地狱,也没有天堂,或者地狱离他很远,天堂也离他很远。
此外,人里面的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某种简单物,或一个单一整体;而事实上,它是由各种事物构成的某种如此复杂的事物,以至于就连它的一般特征,他也绝无法探究明白。这同样适用于人里面的邪恶。人里面的良善如何,与他同在的天使社群就如何;人里面的邪恶如何,与他同在的恶灵社群就如何。这些社群都是人给自己召来的,也就是说,是他将自己置于这类灵人的社群中;因为同类与同类相联。例如:贪婪的人会给自己召来同样贪婪的灵人的社群;爱自己胜过别人、看不起别人的人会召来与他自己相似的人;而以报复为乐的人则会召来具有类似快乐的人等等。这些灵人与地狱相通,而此人就在他们中间,完全受他们控制,以致他不受自己支配,而是受他们支配;尽管他由于自己所享受的快乐、因而所拥有的自由而以为自己支配自己。相反,不贪婪,或不爱自己胜过别人,也没有看不起别人,不以报复为乐的人则住在具有类似心态的天使的社群中,并通过他们被主引领,事实上藉着他的自由而被引向他允许自己被引向的一切良善与真理。他在何等程度上允许自己被引向更内在、更完美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被转到更内在、更完美的天使社群中。其状态的改变无非是社群的改变。这一事实因我持续多年的经历而在我看来是显而易见的,并且因着这些经历对我来说,这种事已变得稀松平常,就像人从小就经历的稀松平常事一样。
由此明显可知人的重生是何情形,人借以被主从旧人状态转到新人状态的居间快乐和良善又是何情形,也就是说,这一切是藉着天使社群并通过这些社群的改变而实现的。居间良善与快乐无非是这类社群,主把它们运用于人,旨在通过它们把人引入属灵和属天的良善与真理中。一旦他被转入这些良善与真理,这些社群就被分离出去,而更内在、更完美的社群则与他相联。“拉班”所表示的居间良善并非表示别的,该良善的分离,也就是本章所论述的主题,也并非表示别的。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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